1958年,宁夏首府银川人民群众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资料图片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宁夏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合作等方面成效显著。宁夏60年来的发展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宁夏实际,是一项成功的制度安排。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宁夏实际
宁夏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今灵武境内的水洞沟遗址和遗物证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在宁夏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就已经燃起了文明的火种。再加上另外多达150余处的新石器时代遗址,都充分证明宁夏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宁夏是我国多民族的重要聚居地。商、周至春秋时期,宁夏是北狄猃狁、西戎诸国等戎狄部落的游牧场地。战国时期,北方的众多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匈奴,这一族群便游牧于宁夏及其北部的广阔地区。随着汉族人的逐渐迁入,宁夏成为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汉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域。秦汉至魏晋时期,又有大批汉族农民迁入宁夏屯垦,同时有匈奴、月氏、羯、羌、鲜卑、柔然等民族成员聚集于此。隋唐时期,突厥、吐蕃、回纥、吐谷浑、党项等民族和大食军人先后入驻宁夏,尤其是党项人以兴庆府(今银川)为中心建立了西夏政权。元明清以来,宁夏境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汉、回、蒙古、满等民族居住于此,尤其以聚居的回族居多。宁夏作为多民族交往、流动和聚居之地,各民族都对地区开发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宁夏是边境民族贸易的中心和连接丝绸之路的要道。宁夏自古就内接中原、西通西域、北控大漠,各民族南来北往十分频繁。随着黄河农业开发、内地大量移民屯垦,宁夏引黄灌区逐渐成为西北政治经济文化重镇,对四周地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这种地理位置和历史作用,使得宁夏水陆交通相应地发展起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外开放的格局,使宁夏不仅成为西北各族农牧民来往的通道,也成为西域各国边境贸易的集散地。尤其随着丝绸之路的开辟,宁夏又成为通向北方和西方的重要干线。伴随着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和各民族的经济交往,不仅促进了内地和世界的文化交流,也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交融。
宁夏是国家最早对民族地区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区之一。为了对居住在今宁夏境内的游牧民进行有效管辖,早在战国时期,秦国就在此设置了乌氏县和朐衍县,秦统一六国后又划归于北地郡,这是宁夏地区有行政设置的开端。隋唐时期,宁夏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军事战略地位日益重要。政区由隋初分属灵武、平凉和盐州三郡,至唐代属关内道,在灵州设都督府和朔方节度使,成为西北地区的一个政治、军事、经济、交通中心。唐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唐太宗曾到灵州(今灵武县)接见前来觐见的北方诸部首领,随后在灵州附近安置归附少数民族。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肃宗李亨在灵州即皇帝位,并以灵州为大本营,平定了“安史之乱”。唐末至宋初,党项族逐渐崛起,生于党项贵族之家的李元昊于1038年建国称帝,国号大夏,因其位于中原西部,史称西夏,都城设在兴庆府。明代,为防御北方民族侵扰,设置了宁夏、固原两镇,固原还是指挥延绥、甘肃、宁夏三镇的“三边总制”府所在地。1911年辛亥革命后,宁夏各地军民在同盟会宁夏支部和宁夏哥老会的发动下,先后在银川、灵州、平罗、中卫等地举行起义并成立了宁夏革命军政府。1929年1月宁夏从甘肃省划出,成立宁夏省。1936年,中共中央为了扩大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和迎接红二、四方面军北上,进行西征,解放了宁夏的豫海、同心、固原、海原、盐池等县部分地区,并于1936年10月20日成立了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豫海县回民自治政权的建立,是回族解放史上一次伟大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开端。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多年的筹备和规划,1958年10月在银川召开了宁夏回族自冶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宣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正是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鼓舞之下,宁夏各族人民建设伟大祖国和美好家乡的积极性被激发出来,他们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宁夏而更加团结奋进,推动宁夏的社会、经济、法制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宁夏的发展繁荣
宁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走过了60年的光辉历程。这60年是宁夏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60年,是宁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的60年,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宁夏成功实践的60年。
民族区域自治保证了宁夏社会的安全。社会稳定、国泰民安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还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具有坚实基础。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中华民族共同利益大局出发,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城乡人民收入稳定增长,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宁夏各级政府都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充分尊重和保护各族人民各项权利,坚决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渗透,营造了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了全自治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巩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宁夏还通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了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民族区域自治保证了宁夏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和团结。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强调加强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60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充分保证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其他各种社会权益,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纠纷和矛盾,很好地协调了民族关系,有力地加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宁夏各地还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教育活动,向各族干部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宣传“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让各族干部群众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民族区域自治保证了宁夏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和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宁夏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进一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大解放和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调整变革,使秀丽的“塞上江南”焕发了勃勃生机,经济社会步入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最好时期。截至2017年底,宁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53.93亿元,是1958年的1049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417.5亿元,是1958年的1128倍;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9472元、10738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930.4亿元,都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保证了宁夏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宁夏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利用好国家赋予民族地区的自主权和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适应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体系,制定和颁布了上百条地方性法规、条例,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使生活在宁夏的200多万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生活习惯受到尊重、得到保障。各级政府机关单位合理配备了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成员,切实保障了自治机关各民族的代表性。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中都有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都有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的少数民族干部,各级人民政府及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民族区域自治保证了宁夏社会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中央部署,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不断加强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力度,进一步促进了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自治区的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资金逐年増长,基础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快速发展。比如,在科技领域,全自治区科技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机构星罗棋布,科技活动硕果累累,基本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布局合理的科技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増强,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加快,有力地推动了新型工业化发展,为宁夏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持。在卫生领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改善,保证了各族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同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保障了全自治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三、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是共创宁夏美好未来的制度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来的60年,是中国共产党在宁夏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取得辉煌成就的60年,60年的实践证明,只有继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才能开创宁夏的美好明天。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正确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根本政治保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境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区域自治。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想实现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能的。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只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能够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只有坚持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既保障宁夏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满足各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和要求,又充分给予各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权利。但是要牢记,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宁夏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中,必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深入贯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准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聚居民族与散居民族之间的关系,充分关照区域内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坚决纠正和杜绝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宁夏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
来源:中国民族报